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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屬於她的男人》精采試讀1

  





作者:珍妮佛‧韋納

出版日期:20110401





第四章 游泳

  女孩的名字是凱特琳。那年秋天,好像她們全都叫凱特琳,或者其他一些有著奇怪拼音的名字。她不停地翹腳再放下,變換牛仔褲下那雙長腿的姿勢,不時確認銀色手機螢幕上的時間,很明顯地她寧願去任何地方,而不想待在這家位於比佛利街和羅柏森大道上的咖啡豆和茶葉咖啡店,跟我和我的筆記型電腦坐在同一張桌子前。

 「所以妳說的是主修嗎?我現在想的可能是國際關係?或許可以當外交官?」

  我點點頭,打進我的電腦裡。從她十七歲的粉紅閃亮雙唇裡吐出來的每句話,聽起來像是一個又一個的問題。我可以想像她坐在長桌前面對著某第三世界國家統治者,同時撥弄她左耳耳骨上的銀環。我們想要你放棄武器?因為生化戰爭?很糟的?

  要有耐心,露絲。我跟自己說。「課外活動?」我一邊問,一邊注意到坐在隔壁桌,有著兩道濃眉,嘴角往下彎,看起來有些複雜悲哀的女人,給了我一個不悅的眼神。我的手指頭在鍵盤上面停了幾秒鐘。還是忽略她好了。每個星期六早上七點,我就會到這家咖啡店,夠早可以搶到這個位於角落的大窗戶邊,看起來有些莊重拘謹的咖啡桌。這個桌子同時位於洗手間和果汁機之間,而且旁邊就是整家店唯一的電器插座。晚一點到的人──大部分是作家,或想成為作家的人──就只好像玩樂器桌一樣,在木頭地板上踩著重重的步伐,動作盡量誇張地在糖架和奶精壺附近逗留, 一吋一吋地想靠近這個角落。尤其當他們的電池快沒電的時候,他們的目光更是殷切。每個星期六早上有六個小時,我都坐在這裡和我的青少年客戶會面,他們通常唸的是收費高昂的貴族學校,有爸媽助他們一臂之力,高費聘請學校申請顧問,幫他們進理想大學。

凱特琳不玩耳環了,改把玩一綹柔順的棕色髮絲。她聞起來有濃郁的椰香──我想應該是她的洗髮精──還有從她嘴巴傳出一股讓我反胃的噁心水果味,每當她張開嘴巴,我就得看到嚼爛的艷粉紅色口香糖。我做了筆記,提醒她面試的時候不要嚼口香糖。

「嗯,網球?」

「妳是網球校隊嗎?」我問。拜託,我想,來點東西。什麼東西都好。目前為止她的課外活動欄是一整頁空白。

「嗯,不是耶?我只是喜歡打網球?或者說我以前還滿常打的?」

我輸入網球。「那社團呢?妳玩樂器嗎?」我期盼地盯著她看。她回我一個無辜的表情。「鋼琴課?」

凱特琳做了一個表情,圓圓的臉蛋嘟著粉紅小嘴。「大概是,我六歲的時候?」

「志工呢?」好啊,最好是真的。我跟自己說。凱特琳停下嘴裡的口香糖,急忙把手機關上,豎直她的椅背。

「我有一個朋友?她動了一個手術?」她放低聲量。「胸部縮小?然後我去照顧她的小狗,妳知道嗎,在她復原休養的時候。」

老天爺。無論如何我還是輸入電腦。

「嗯,不是,妳知道,技術上算是,志工。他們其實有請人專門帶狗散步?但我後來變成,妳知道吧,負責陪他玩的人?」她把她的頭髮放進嘴巴裡,竟然開始嚼了起來。「或者是陪她?」

我記下來,在稍早做的關於口香糖的註記下面,提醒她面試的時候不要咬她的頭髮。然後我按下存檔鍵,關上我的筆記型電腦,吞了一大口在這個折磨之前點好的飲料,然後給了一個我希望看起來還滿友善的微笑。

穿著緊身牛仔褲和合身粉紅T恤,她的四肢都很瘦,她的爸媽很高興地同意付我五千美金的費用。我得為這個年輕的凱特琳保證服務三個月,包括一個小時的錄影帶面試諮詢,和五篇論文的評論和修正。我們得花很久的時間和精力完成這任務。我最好多認識她。

「很好。」我說,盡量讓我的聲音聽起來熱切積極。「這麼多資料,夠我開工了!」

她撥動咖啡紙杯,用小指輕輕抹去紙杯邊緣上的粉紅色口紅痕跡。「妳唸哪一間大學?」她問。

「在康乃迪克。叫格蘭特,是一間很小的藝術大學。可能從來沒聽過這間學校。」凱特琳的父母跟我說她不會考慮任何加州以外的學校,而且她非進柏克萊大學不可。這個志向很遠大,考量她在學校乙等的平均成績,還有剛好落在中間區塊的考試積分。但同樣的,爸爸媽媽都是校友,還有從他們女兒開來的金色時髦凌志轎車判斷,他們可能從凱特琳出生就開始大筆金額的捐贈。

喜歡嗎?」她微微抬起頭,直直地看著我的雙眼,然後眼神轉向窗外人行道上,用她的手掌撐著她的臉頰。我下意識地伸出我的手摸自己的臉。我外婆發誓,只要用「皮膚專家」,沒人看得見這塊疤痕。我告訴她,以她的視力,我好奇她都看到些什麼東西。

「是啊,我喜歡。我很喜歡那間學校。」騙人。我上大學的第一個禮拜,就去一個同好會的別墅基地參加他們的派對。那天很熱,人很多,又很吵,然後我不巧在穿過人群去拿啤酒的過程中和室友分開。我走上樓,躲在這個同好會別墅圖書館裡面,料想沒意外的話,不會有任何人留在書房裡。我蜷身黑暗角落中的一個扶手椅上,打算等人群散去以後再下樓。這時,有一男一女跌跌撞撞地漆黑的房間,跳上了沙發。

「老天爺,」那個男生說。「有看到那個女生,臉上有個坑洞,像個火山口一樣嗎?」

我立刻用手遮住我的臉。看起來的確像個火山口。一個粉紅色閃閃發亮的火山口,像汽水罐底部一樣大,有一點鋸齒狀,好像有人用勺子把肉挖開一個洞。這個傷痕從我右眼眼角劃開,一直從臉頰延伸到嘴角。我天真地以為我那天晚上看起來還算不差。我穿著一件可愛的無袖背心,粉紅色的涼鞋,室友借我的牛仔褲,香水和口紅,亮麗的左眼和黯淡的右眼都同樣地畫上眼線。